采购合同范本

2018-05-29 合同范本 阅读:

采购合同范本篇一:简单购销合同书范本 购销合同书怎么写

简单购销合同书范本 购销合同书怎么写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简单购销合同书范本,一起来看看吧。
  简单购销合同书(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莱珂服饰。
  二、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简单购销合同书(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采购合同范本篇二: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那么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呢?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范文,了解一下吧。
  货物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 (以下称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履行地:长沙岳麓区
  为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大写(含增值税): 整(¥ )
  二、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没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要符合通常标准或合同目的。
  三、产品包装
  1.厂商原厂包装,包装具备确保货物不损伤。因包装不良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包装费由乙方支付。
  2.随货应附有:送货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四、产品运输
  运输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货运公司承运。交货地点:甲方仓库;运费由 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
  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卖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交买方据以验收。甲方验收后,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一年的保质期。
  六、结算付款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预付款,第二批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的 % 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货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采购合同范本篇三: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全文 采购法有什么内容(4)

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全文 采购法有什么内容(4)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第四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第四十三条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第四十四条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第四十五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四十六条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采购文件,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保存。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
  第四十八条 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第五十条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第五十一条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第五十二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第五十三条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第五十四条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第五十五条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第五十六条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
  对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的调查取证,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五十七条 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分页导航:第一页 采购法第二页 采购法第三页 采购法 第四页 采购法
第五页 采购法第六页 采购法第七页 采购法
共7

推荐访问:采购合同模板

合同范本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保证书范文 下一篇:承诺书格式